鉴于药品名称的混乱,世界卫生组织于 1950 年瑞士日内瓦组织各成员国专家委员会制定药物国际非专利命名(international non-proprietary names for pharmaceutical substance,INN)的命名原则,旨在世界范围内一种原料药或活性成分的药物具有一个特定唯一名称,任何 该药品的生产者都可以使用 INN,也称国际非专有名及通用名,并于 1953 年的“世界卫生大会”上通过决议后开始执行。目前 INN 名称已被世界各国 采用,现每年大约要公布 150 多个 INN,已公布 8000 多个 INN。我国遵循此原则于 1953 年由国家药典委员会提出药物通用的命名标准化管理对药物通 用的命名进行标准化管理,以期促进我国药品命名及其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1]。 【关键词】药物;命名规律;国际非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