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学学科群的建设是为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全球价值链重构而对法律教育、法治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而实施的, 传统法学学科的设置基本遵循我国法律部门的设计而进行,而由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产生的新法律现象 属于综合性的法律问题,难以归入某一具体的法律学科或部门之中。当下数字法学、科技法学、海洋法学、涉外法学等新兴法学学科, 已经组成了“传统法学学科+新法学学科”的新学科群体系,值得借鉴。结合 RCEP 的地缘优势等综合因素,探索开设东盟法学、人 工智能法学等新法学学科的可行性与具体的实施方案,在教师队伍培养、教材建设与资料库组建等方面切实保障新学科的落实,确保 学生的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