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增设是风险社会背景下积极刑法观的体现,虽有效保障了公众的安全,但本罪所面临的实践困境也亟待 解决。本文通过对 G 市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案件分析,针对本罪打击范围扩张提出补充区分醉酒入罪标准,在惩治体系方面提高法定刑 配置、细化量刑规范予以优化,通过公益劳动和增设前科消灭治理犯罪附随后果严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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